给三鹿献计献策,拯救35万下岗人员的命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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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9-25 [ 0人评论过 ]
1.改名!
不能再叫三鹿啦,牌子臭掉啦~可以叫四鹿五鹿六鹿。。。
2.改产品!
从此以后主营业务:生产三聚氰胺!力争成为全国最大的化工生产商。知名度绝对不是问题!
3.改地方!
河北是不能再呆了,可以到河南去,充分运用当地的人才优势(骗子)
4.改客户!
我把三鹿献给党。。。
不能再叫三鹿啦,牌子臭掉啦~可以叫四鹿五鹿六鹿。。。
2.改产品!
从此以后主营业务:生产三聚氰胺!力争成为全国最大的化工生产商。知名度绝对不是问题!
3.改地方!
河北是不能再呆了,可以到河南去,充分运用当地的人才优势(骗子)
4.改客户!
我把三鹿献给党。。。
三鹿真造孽啊!那些吊盐水的孩子都只能在头上扎针!
发贴日期:
2008-09-17 [ 0人评论过 ]
手臂上血管细,不能扎,都在头上找血管扎针的!还连话都不会说的孩子!
三鹿你们这帮禽兽!都枪毙掉吧!
三鹿你们这帮禽兽!都枪毙掉吧!
三鹿结石奶事件最终将不了了之
发贴日期:
2008-09-12 [ 0人评论过 ]
在现有体制下,不要指望这样的事情能引发全社会的反思和进步。官官相护。大家洗洗睡吧~
[一种声音]“第一被告”不是微软,是质检总局
发贴日期:
2008-08-05 [ 0人评论过 ]
xilei 发表于 2008-8-5 7:56:00
人们总是难以掩盖自己对于第一的兴趣,《反垄断法》正式实施后谁将成为第一个被告,有媒体列出了一份可能的猜想名单:微软、英特尔、利乐……世界充满着意外,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的第一天,北京4家防伪企业将国家质检总局诉到法院,成就了反垄断法第一案。为什么不是微软等国际巨头,不是铁路等垄断行业,却是与垄断很有些距离的质检总局?
据媒体披露,4家防伪企业的诉状称,国家质检总局在推广电子监管网过程中,参股组建“中信国检”公司,未经公开招投标程序即委托该公司运营电子监管网业务,并强制企业入网向该公司交纳费用。4家企业认为,质检总局的上述行政行为使“中信国检”形成了独家垄断地位,严重损害了原告的竞争权利。按照原告律师的说法,除反垄断法之外,质检总局还涉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、产品质量法、招投标法等法律。
恰逢反垄断法生效,这桩官司也许在无意间成为反垄断第一案。但是很显然,这远远超出了此前一些媒体的预料。行政垄断一直被视为反垄断法的软肋,甚至在草案审议的过程中,还出现过被整章删除的波折。官员专家称我国并不存在行政垄断问题,听上去仿佛很惊骇,其实绝非虚构。至于垄断行业,因为本已有“只反垄断行为,不反垄断行业”的说法,加之有法理上具备优先效力的部门法护身,在反垄断第一案的猜想名单中无一入围并不奇怪。把虚拟的第一被告荆棘之冠加于微软、英特尔头上,其实不过是惯常的逻辑分析的结果。
如此说来,质检总局成为反垄断第一案的被告,果然是违背逻辑的偶然结果吗?其实不是。中国是在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推进反垄断的,因此中国的反垄断必然表现出独特之处。国际通行的反垄断法有所谓“三大支柱”的说法,即禁止垄断协议、滥用市场支配率、经营者集中控制。中国反垄断法除此之外,开创性地加入了“防止利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”的内容。这样的立法成果绝非凭空创新,而是考虑到经济社会实情和民众感受,并经过多方博弈的结局。“火车票退票费永不退场”所展示的行业性垄断,“红头文件推销地产酒”所代表的地方性垄断,高昂拖车费所揭露的行政强制交易,是市场之痛也是民众之忧。
有人甚至断言,反垄断的核心就是反行政垄断。对错姑且不论,它所表露的倾向性却值得重视。清华大学教授王保树就认为,“行政垄断的危害从某种意义上说不亚于经济垄断,甚至在某些领域比经济垄断更甚。”某门户网站一项调查显示,网民选定的《反垄断法》诉讼第一被告是行政性垄断企业的,占了70.97%的比例。可以说,对行政垄断的潜在忧虑不容忽视。质检总局成为反垄断第一案的被告,是中小企业和公众强烈关注行政垄断的必然反映。
但是必须看到,这种关注和选择又充满了疑虑。有学者分析反垄断法时,曾将反行政垄断的内容称为“没有牙齿的老虎”。一个明显的体现在于,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于行政垄断并无执法权,它所能做的仅仅是对违法行政机关的上级提出处理建议。在如此这般的弱势情境中,维权者必然瞻前顾后。这大约可以解释,为什么同样是行政垄断,平时广受诟病的强势垄断行业没有成为“第一”,相对远离垄断嫌疑的质检总局反倒显山露水了。比之难以撼动的行业垄断,一例偶发式的行政垄断案件或有胜算的若干几率?原告大概这样看,我们也不妨拭目以待。
来源:潇湘晨报 周东飞
人们总是难以掩盖自己对于第一的兴趣,《反垄断法》正式实施后谁将成为第一个被告,有媒体列出了一份可能的猜想名单:微软、英特尔、利乐……世界充满着意外,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的第一天,北京4家防伪企业将国家质检总局诉到法院,成就了反垄断法第一案。为什么不是微软等国际巨头,不是铁路等垄断行业,却是与垄断很有些距离的质检总局?
据媒体披露,4家防伪企业的诉状称,国家质检总局在推广电子监管网过程中,参股组建“中信国检”公司,未经公开招投标程序即委托该公司运营电子监管网业务,并强制企业入网向该公司交纳费用。4家企业认为,质检总局的上述行政行为使“中信国检”形成了独家垄断地位,严重损害了原告的竞争权利。按照原告律师的说法,除反垄断法之外,质检总局还涉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、产品质量法、招投标法等法律。
恰逢反垄断法生效,这桩官司也许在无意间成为反垄断第一案。但是很显然,这远远超出了此前一些媒体的预料。行政垄断一直被视为反垄断法的软肋,甚至在草案审议的过程中,还出现过被整章删除的波折。官员专家称我国并不存在行政垄断问题,听上去仿佛很惊骇,其实绝非虚构。至于垄断行业,因为本已有“只反垄断行为,不反垄断行业”的说法,加之有法理上具备优先效力的部门法护身,在反垄断第一案的猜想名单中无一入围并不奇怪。把虚拟的第一被告荆棘之冠加于微软、英特尔头上,其实不过是惯常的逻辑分析的结果。
如此说来,质检总局成为反垄断第一案的被告,果然是违背逻辑的偶然结果吗?其实不是。中国是在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推进反垄断的,因此中国的反垄断必然表现出独特之处。国际通行的反垄断法有所谓“三大支柱”的说法,即禁止垄断协议、滥用市场支配率、经营者集中控制。中国反垄断法除此之外,开创性地加入了“防止利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”的内容。这样的立法成果绝非凭空创新,而是考虑到经济社会实情和民众感受,并经过多方博弈的结局。“火车票退票费永不退场”所展示的行业性垄断,“红头文件推销地产酒”所代表的地方性垄断,高昂拖车费所揭露的行政强制交易,是市场之痛也是民众之忧。
有人甚至断言,反垄断的核心就是反行政垄断。对错姑且不论,它所表露的倾向性却值得重视。清华大学教授王保树就认为,“行政垄断的危害从某种意义上说不亚于经济垄断,甚至在某些领域比经济垄断更甚。”某门户网站一项调查显示,网民选定的《反垄断法》诉讼第一被告是行政性垄断企业的,占了70.97%的比例。可以说,对行政垄断的潜在忧虑不容忽视。质检总局成为反垄断第一案的被告,是中小企业和公众强烈关注行政垄断的必然反映。
但是必须看到,这种关注和选择又充满了疑虑。有学者分析反垄断法时,曾将反行政垄断的内容称为“没有牙齿的老虎”。一个明显的体现在于,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于行政垄断并无执法权,它所能做的仅仅是对违法行政机关的上级提出处理建议。在如此这般的弱势情境中,维权者必然瞻前顾后。这大约可以解释,为什么同样是行政垄断,平时广受诟病的强势垄断行业没有成为“第一”,相对远离垄断嫌疑的质检总局反倒显山露水了。比之难以撼动的行业垄断,一例偶发式的行政垄断案件或有胜算的若干几率?原告大概这样看,我们也不妨拭目以待。
来源:潇湘晨报 周东飞
晒今天平安银行给我的消费明细通知!
来上海的***有多少心理变态?
发贴日期:
2008-07-20 [ 0人评论过 ]
昨天和GF去看赤壁。看到刘备编草鞋,笑笑。边上一个外地男人说了句:有什么好笑的?草啊,一下子心情坏掉了。看完电影人都散了就看到那白c还坐在那里赖着。
心理变态了就呆家里看盗版去!别跑来听老子笑!
心理变态了就呆家里看盗版去!别跑来听老子笑!
买显示器的梦想破灭了...
发贴日期:
2008-07-16 [ 0人评论过 ]
前面看到帖子说要24寸液晶才能点对点看1080p。本来想买T220的,现在看来只好等24寸液晶降价+技术成熟了。唉,命运弄人啊~
KDS上年龄最小TF的是几岁啊?
1pp给沙发
25L.dongderu.
下次再也不随便做俯卧撑了...
发贴日期:
2008-07-05 [ 0人评论过 ]
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调查结论?
发贴日期:
2008-07-02 [ 0人评论过 ]
1、只听一家之言。从新闻发布会的内容来说,完全是三个在场嫌疑人的供诉。调查个鸟。
2、为了构建和谐社会,只能作出死者自杀的调查结论。
只能说,这就是政治。政治=黑暗。人家老美200年前就总结出来的结论我们到现在还不明白。
2、为了构建和谐社会,只能作出死者自杀的调查结论。
只能说,这就是政治。政治=黑暗。人家老美200年前就总结出来的结论我们到现在还不明白。
房市信贷风险早已存在,即将爆发
发贴日期:
2008-06-30 [ 0人评论过 ]
我和银行信贷人员因为工作上的关系,经常接触。今天早上听新闻说深圳房市信贷风险增大。其实我早就发现,银行信贷的风险早就存在了,只是等楼市崩盘时候爆发出来罢了。
1、银行信贷员以个人业绩提取奖金。在这种情况下,信贷员会想方设法帮助客户贷到款。当然,其中包括教授客户种种制作假证明、假材料。
2、几乎所有的客户都会虚开高开收入证明,只要一个公章和一个联系人电话就能搞定。等到客户最终违约,公司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。这样的收入证明实在形同虚设。
3、很多人是用房屋贷款,再用贷款炒股的。现在应该已经走在违约的边缘了。
银行因为当初房市的暴涨大赚一笔,现在到了出来混该还的时候了。我会翘首以待。
1、银行信贷员以个人业绩提取奖金。在这种情况下,信贷员会想方设法帮助客户贷到款。当然,其中包括教授客户种种制作假证明、假材料。
2、几乎所有的客户都会虚开高开收入证明,只要一个公章和一个联系人电话就能搞定。等到客户最终违约,公司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。这样的收入证明实在形同虚设。
3、很多人是用房屋贷款,再用贷款炒股的。现在应该已经走在违约的边缘了。
银行因为当初房市的暴涨大赚一笔,现在到了出来混该还的时候了。我会翘首以待。
今天听到一个很搞笑的事情
发贴日期:
2008-06-28 [ 0人评论过 ]
一个同事告诉我,另一个同事A对公司里一个MM有意思,某天精虫上脑要QJ她,结果没打过她。。。未遂~
开玩笑的,哈哈~
开玩笑的,哈哈~
谁知道纸猫的教程哪里下载?
谁能告诉我那个纸猫的板子哪里下载?
千万别让猫狗舔脸和KISS。。。
发贴日期:
2008-06-26 [ 0人评论过 ]
喝水去马桶,还时不时舔舔自己的PY和JJ。。。然后舔你。。。
哎~两图,找两点
[如果F1赛车被设计成家用跑车]
[世界十大动物毒王]多图
发贴日期:
2008-06-22 [ 0人评论过 ]
1、澳洲方水母:其之所以获此怪名,是因为外形微圆,像一只方形的针。方水母中最毒的那种称之为“海胡蜂”,它能置人于死地。这些个儿不大(直径不到20厘米)、半透明的家伙,接触它非常危险;毒性大,在水中难以发现,游速极快(超过4公里/小时)。方水母生活在热带海域,多在澳大利亚海湾浅水带,在风平浪静的时候游向海滨浴场。在炎热天气中,它们潜入深水处,只是在早晨和傍晚时才上浮到水面。若有人碰到方水母身上的微小细胞,30秒钟后便会死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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